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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常安白马大院对龙港路与紫菱路西南角地块改规不知情的投诉 [已解决]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20-09-09 10:32扫一扫,手机看帖
对于国土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的已解决的龙港路与紫菱路西南角地块侵占了常安白马大院周边利害人权益的回复“(六)2019年10月,我局将修改完善后的规划成果在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进行了批前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在此期间,做为常安白马大院的业主,根本就不知道有公示一事,你们是在白马大院周边利害人入户大厅张贴了广告,还是通知了白马大院物业予以传达,或者你们在改规的地块上张贴了改规的告示,一个闲置6-7年的土地,作为百姓,谁会天天去网上刷屏看改规的公文,并且改规是需要论证、调查、座谈的,不是什么专家会审就行,专家会审也应该调查周边利害人,请问调查了哪些周边利害人,有没有需要回避的周边利害人,据我们白马大院业主的走访和问询,对这块土地的处理应该是有会议纪要,今后不改变前期规划影响白马大院业主的,为什么不给我们出具当时的规划和会议纪要,这样的公示不能对抗善意的第三者,,你们觉得这种行政行为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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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9-09 10:32:24 处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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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anchenyuanch... ivyhuiivyhui 民不可欺民不可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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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0-09-17 16:28
帖内置顶  –    –  2020-09-17 16:44
ll123456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宗地挂牌前情况
      常德龙港路与紫菱路西南角地块原规划为军分区干休所用地。原市国土资源局在2012年3月签发了《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由于国家在军区建设方面有关政策的调整,该地块一直闲置未建。市政府多次召开协调会议后,2017年11月常德军分区干休所向原市国土资源局提交了《关于常德军分区干休所请市国土局收回行政划拨土地报告》。2018年3月原市国土资源局依程序撤销了该地块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2019年6月-11月我局依法编制了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按程序上报市政府进行了审定。
      (二)详细规划编制情况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主要程序如下:
      1、2019年6月,常德市国土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了拟于近期出让该宗地块申请报告。
      2.2019年6月,我局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该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3.2019年9月,我局组织部门专家审查会,审查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初步方案。
      4.2019年9月,经我局业务例会研究后,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报市政府审查通过。
      5.2019年10月,我局将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在市政府官方网站进行批前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建议意见。
      6.2019年11月,我局将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批准后的主要控制性指标为:用地性质为商务用地(B2),容积率1.3-1.8,建筑密度≤35%,绿地率≥15%。
       (三)规划方案审批情况
       2019年12月,湖南铂尚置业有限公司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该地块土地使用权。2020年5月,湖南铂尚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审批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项目名称为“侨商国际”。2020年5月27日—6月4日我局按程序对项目规划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间白马大院业主提出了听证申请。2020年6月28日,我局举行了听证会,对相关问题进行了释疑解答,并给出了听证建议。我局在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依法依规进行审批。2020年8月27日,我局审批了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四)详细规划公示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规划编制的依据、规划文本的主要内容和主要图纸等予以公示。
       二、回复意见
      (一)关于改变土地性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土地性质以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详细规划为依据。在上述规划审批和许可过程中,我局既没有改变详细规划所明确的用地性质,又没有在土地一级市场出让后改变土地用途。
      (二)关于规划方案审批
      我局审批的“侨商国际”规划方案在日照、采光、消防等方面均符合国家、地方法规和规范要求。
      (三)关于规划方案公示
市政府批准的常德龙港路与紫菱路西南角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规定执行。在编制过程中,一是对详细规划进行了公告;二是我局在进行项目规划方案审批时,再一次对规划方案进行了公示,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综上所述,我局在该项目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过程中,所有程序均依法依规进行。
2楼#
发布于:2020-09-09 10:45
关羽
荣誉会员
荣誉会员
3楼#
发布于:2020-09-09 15:17
4楼#
发布于:2020-09-09 16:01
一次次的忽悠,就是你们向人民群众交出的答卷?
5楼#
发布于:2020-09-09 16:24
不顾相关厉害人的权利和居住感受!搞暗度陈仓的把戏是你们规划局的一贯作风,如果合理改规,就应当通知业主,不要只注重政府利益最大化而忽视了老百姓的切实利益!
cd168
三级网友
三级网友
6楼#
发布于:2020-09-09 18:49
要发展,很多地方都会忽略,发展的路上肯定要牺牲一些东西,不拘小节
7楼#
发布于:2020-09-09 19:16
迫切希望我们的政府,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少数及个别人利益的前面,充分考虑老百姓
8楼#
发布于:2020-09-09 19:17
支持白马大院业主为自己正当权益维权
9楼#
发布于:2020-09-09 20:24
作为白马大院业主,改规毫不知情。严重侵犯白马大院业主利益。
10楼#
发布于:2020-09-09 21:11
cd168:要发展,很多地方都会忽略,发展的路上肯定要牺牲一些东西,不拘小节回到原帖
你要是业主,我敬你思想境界高。你要是水军在这里慷他人之慨,呵呵,我呸
11楼#
发布于:2020-09-09 22:59
《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三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或者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予以公开。
实在不行走行政诉讼吧
12楼#
发布于:2020-09-10 06:42
13楼#
发布于:2020-09-11 11:08
我做为白马大院的业主,根本就不知道改规这件事情,国土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这种不顾周边利害人利益和居住环境而做出的这种违规行政行为,应该是无效的
14楼#
发布于:2020-09-11 11:09
xiaobin4333:《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三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将主动公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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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对
15楼#
发布于:2020-09-17 16:28
ll123456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宗地挂牌前情况
      常德龙港路与紫菱路西南角地块原规划为军分区干休所用地。原市国土资源局在2012年3月签发了《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由于国家在军区建设方面有关政策的调整,该地块一直闲置未建。市政府多次召开协调会议后,2017年11月常德军分区干休所向原市国土资源局提交了《关于常德军分区干休所请市国土局收回行政划拨土地报告》。2018年3月原市国土资源局依程序撤销了该地块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2019年6月-11月我局依法编制了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按程序上报市政府进行了审定。
      (二)详细规划编制情况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主要程序如下:
      1、2019年6月,常德市国土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了拟于近期出让该宗地块申请报告。
      2.2019年6月,我局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该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3.2019年9月,我局组织部门专家审查会,审查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初步方案。
      4.2019年9月,经我局业务例会研究后,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报市政府审查通过。
      5.2019年10月,我局将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在市政府官方网站进行批前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建议意见。
      6.2019年11月,我局将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批准后的主要控制性指标为:用地性质为商务用地(B2),容积率1.3-1.8,建筑密度≤35%,绿地率≥15%。
       (三)规划方案审批情况
       2019年12月,湖南铂尚置业有限公司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该地块土地使用权。2020年5月,湖南铂尚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审批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项目名称为“侨商国际”。2020年5月27日—6月4日我局按程序对项目规划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间白马大院业主提出了听证申请。2020年6月28日,我局举行了听证会,对相关问题进行了释疑解答,并给出了听证建议。我局在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依法依规进行审批。2020年8月27日,我局审批了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四)详细规划公示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规划编制的依据、规划文本的主要内容和主要图纸等予以公示。
       二、回复意见
      (一)关于改变土地性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土地性质以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详细规划为依据。在上述规划审批和许可过程中,我局既没有改变详细规划所明确的用地性质,又没有在土地一级市场出让后改变土地用途。
      (二)关于规划方案审批
      我局审批的“侨商国际”规划方案在日照、采光、消防等方面均符合国家、地方法规和规范要求。
      (三)关于规划方案公示
市政府批准的常德龙港路与紫菱路西南角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规定执行。在编制过程中,一是对详细规划进行了公告;二是我局在进行项目规划方案审批时,再一次对规划方案进行了公示,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综上所述,我局在该项目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过程中,所有程序均依法依规进行。